摘要: 文化部17日向浙江美术馆、广州艺术博物院(广州美术馆)、武汉美术馆、中国美术学院美术馆颁发“国家重点美术馆”标牌。
文化部17日向浙江美术馆、广州艺术博物院(广州美术馆)、武汉美术馆、中国美术学院美术馆颁发“国家重点美术馆”标牌。
文化部于2008年颁布了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办法,并于2010年开展了首次评估工作。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主要是从美术馆的综合管理、建筑与环境、藏品资源、展览与社会影响、公共教育与公共文化服务五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第二次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更加强调美术馆在公共文化服务和公共教育上的建设,这也是考评细则和专家实地考察中都比较侧重的方向。就评估结果看,入选第二次 全国重点美术馆的,除了浙江美术馆是省级馆,广州艺术博物院(广州美术馆)、武汉美术馆都是市级馆,中国美术学院美术馆是院校美术馆,这反映了当前美术馆 多层次发展的状况。
文化部表示,将在展览展示、作品收藏、人员培训、国内外交流等方面给予国家重点美术馆以优先支持,也将通过高标准的引领,进一步推进国内美术馆的专业化建设。
(责任编辑:吴海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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