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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实在的收藏:录像艺术收藏

张雄艺术网 http://www.zxart.cn发布时间:2015-04-05 来源:信息时报

摘要: 随着技术的普及与进步,这种艺术形式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各种当代艺术展览中,正在广东美术馆展出的“海陆空——重访录像艺术的空间性”影像展,就是这一类型的专题展示。

标签: 收藏 录像 艺术

白南准装置作品

 

  自从1963年白南准在德国举办了“音乐-电子电视展”后,摄录影机、投影机等器材便成为了艺术家们用以创作与展示的新工具。随着技术的普及与进步,这种艺术形式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各种当代艺术展览中,正在广东美术馆展出的“海陆空——重访录像艺术的空间性”影像展,就是这一类型的专题展示。在展览的现场,不少观众会发出疑问——和能挂在墙上、摆在家里的雕塑相比,录像作品显得太不“实在”了,而且又容易被“盗版”复制,它们也能被收藏吗?其实,在欧美地区收藏录像艺术的趋势已经逐渐普遍,台湾方面,近几年来录像艺术收藏也明显热络起来,虽然在中国大陆,主要的机构和收藏家们对录像艺术的接受度还不高,但专家认为,这是一种符合时代的艺术体验,而且目前总体价格较低,收藏前景良好。

 

  首先你得知道什么是录像艺术

 

  谈论这个话题首先遇到的困境就是用词的混乱,所以我不得不在这里多啰嗦几句。上世纪90年代初,中国录像艺术发轫,其标志性事件是张培力在中国现代艺术展上展出《30x30cm》——长达三个小时的录像中,张培力耐心地把一面镜子摔碎、粘合再摔碎,像是在考验观众的好奇心和忍耐力。1990年,汉堡美院的MIJKA教授带着总长度8小时的一批录像作品来到中国,在浙江美院(现中国美院)向全校师生播映,这是中国艺术创作者首次系统接触到录像艺术。6年之后,由吴美纯、邱志杰策划的“现象影像:15位艺术家的录像作品展”于该院展出,这是国内首次规模化集中展示录像艺术作品。在那个时候,人们习惯使用“录像艺术”这个词来指代这种通过摄录影机拍摄的作品。到了本世纪初,这一命名方式发生了改变,人们越来越多地使用“视频艺术”、“实验影像”、“独立影像”、“多媒体艺术”、“新媒体艺术”等词语来为相关的艺术家、作品、展览以及研讨活动命名。

 

  这些概念所指代的对象并不是完全重合——有些研究者用“动态影像艺术”来概括它们,并将之细分为实验电影、录像艺术、新媒体影像和独立动画等类型;另一些研究者从载体形式将它们分为单频录像带、录像装置作品、多媒体光盘和网络艺术等等。一些艺术家的作品适合在画廊或者美术馆呈现,它们往往有着严格的美学策略,使用循环播放、冷静的镜头、大特写、声音效果等特技,以及带有冥想性质和隐喻特征的画面效果,成功地吸引了大批观众(和收藏家)的目光;另一些艺术家的作品里录像只是装置整体的一部分,它们对空间的要求更加严格;还有一些热衷于新媒体技术的艺术家,他们的作品给观众的是声光电视触听全方位的感受,它们对“互动”的要求不比游乐园里的电子游戏更少,或者将计算机科学与生物学结合,出现全新的影像、关系、思维与经验——整个20世纪对于新科学的隐喻与模式的着迷,尤其是世纪初的量子物理和世纪末的神经科学与生物学,大大地激发了艺术家的想象力。

 

  从一个观众的角度看,了解这些意义不大,就像广州美术学院实验艺术系主任冯峰所说的,在作品面前,只要能够感受与欣赏就完成了第一步,想要获得更多的理解,可以通过学习美术史反观作品背景;但是从一个未来的藏家角度看,问题可就大了。正是因为收藏录像作品将会触及到相当多技术层面的问题,过新的媒材形式所导致的资讯不足和复杂性,往往让潜在的收藏者望而却步——仅仅在十年前,收藏录像艺术还主要意味着收藏带有作者签名的Beta带,然而现在,随着媒体技术的飞速发展,连相关设备也需要一起收藏,艺术家们也要将自己二三十年前的作品用最新的数字格式重新保存。

 

  影像艺术应该在这个时代被更确定地收藏

 

  两周前刚刚结束的香港巴塞尔博览会与往年相比,一个明显的变化是出现了“光映现场”——专门针对影像、媒体艺术的单元。这一板块的策展人李振华认为,影像和媒体艺术的时代到来了,“大家对影像艺术的市场预测,以及收藏家、艺术家的工作开始合体,开始形成一种很有趣的力量。影像艺术是一个特别复杂的艺术体验,远超于其他的艺术作品的艺术体验,所以我觉得它应该是在这个时代被更确定地收藏的。”

 

  冯峰教授在“海陆空”影像展的现场更明确地告诉我,录像和媒体艺术在观念表达中,有时可以突破其他媒介的局限性,它是一种与这个时代共生、更适应这个时代的艺术。例如空间错位、或者时间性的视错觉,用绘画和雕塑,只能象征性地去提示这种感觉,而如果是录像或者新媒体艺术,就可以直接创造出这种感觉。上周本报艺术周刊所介绍的王功新的《乒乓球的另一种规则》就是一例,又如2013年中国美术馆展出的“移位:动为行”里,藤幡正树(Masaki Fujihata)的作品《不会反射的镜子》构建了一个颠覆的空间,走动于其间,你在镜中看到的是自身的空洞——这种感觉在一般媒介里是难以表达并体验的。

 

  最早收藏中国影像艺术的,是一些海外艺术机构和藏家,例如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MoMA)早年曾收藏了张培力的《进食》,并且在1998年为他做了个展。在国内,虽然影像艺术和新媒体艺术发展迅速,但收藏市场还没有形成规模。

 

  维他命空间是国内较早将录像艺术先驱白南准介绍给观众与藏家的艺术机构。2008年,在位于广州赤岗一座市场深处的维他命空间里,展示了五十多位国内外录像艺术家的作品。在那个为期一个月的“录像艺术文献开放展”中,广州观众看到了过去40年中德国的重要录像作品以及中国当代具有代表性的部分录像作品。2012年,艺术家田中功起的录像作品《一架被五位钢琴家同时演奏的钢琴》也在维他命空间与广州观众见面。去年曾与维他命空间创办人张巍一起被英国《艺术观察》杂志评选为“100位最具影响力当代艺术人物”之一的维他命空间艺术总监胡昉告诉我,现在录像作品的收藏主体仍然是国外艺术机构与个人,但近些年来,国内具有艺术收藏资质者——尤其中青年藏家,已经越来越关注这一门类。

 

  这一判断在这次香港巴塞尔上得到了支撑。从本次香港巴塞尔艺术展的成绩来看,影像艺术的收藏有可喜的增长。“人们起初对于影像艺术表现得抗拒,觉得它太容易复制,太难拥有。但是现在,我的客户中至少有30%购买了录像作品。”上海Leo Xu Porjects的创办人许宇说。在展会上,许宇带来了一件程然的录像作品《Simply Wild(2014),共6版,每版定价9500美元,其中有4版在展会VIP开幕日的前3个小时里就被来自中国内地和香港本地的收藏家和机构入藏。开幕次日,孙逊多媒体作品《The Time Vivarium》以13.5万美元的价格成功出售,而录像艺术之父白南准作品《Internet Dweller 》则以50万美元的价格被某机构收藏。

 

  艺术机构们在录像艺术的收藏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香港巴塞尔艺术展上,可以看到M+的策展人们频频露面。这家将在2017年开幕的博物馆对于影像艺术特别重视,近来收藏了杨福东的电影装置《竹林七贤》。据《艺术新闻》报道,M+行政总监李立伟(Lars Nittve)说,将来博物馆会有多个影院和录像室,而这些影像作品也会穿插出现在展厅之中。

 

  录像收藏,究竟收藏的是什么呢?

 

  与绘画相比,这些成交价似乎并不那么令看惯了“天价藏品”消息的我们感到惊艳,但是要知道,仅仅在五六年前,国际一线的录像艺术家作品大概也只能卖到30万美元左右,中国一线艺术家作品大约在1万美元左右,考虑到市场大环境,与那时相比,录像艺术市场可以算是表现上佳了。与其他类型的作品比较相对便宜的特点,也成为它值得选择的原因之一。

 

  许多人感到疑惑的是,录像收藏,究竟收藏的是什么呢?是物质性的一盘卡带、一张光盘?还是对这件作品的展出放映权?如果随着技术的发展,作品的载体陈旧了怎么办?怎么保证作品不因为多次复制而贬值?

 

  毕业于清华美院、留学德国卡塞尔艺术学院学习新媒体艺术,现任教于首都师范大学新媒体专业的青年艺术家温京博的作品曾多次参加新媒体展览、艺术节。他向有意进入新媒体艺术的藏家介绍了录像作品的国际收藏标准:

 

  首先,任何录像作品原则上只能有四个拷贝,最多不超过六个,如此才能保证作品的出售价格;其次,录像作品主要以Beta带为主,带子外壳的标签上要有艺术家签名、作品名、创作时间和作品长度等信息,另外还需要一份版权证明;第三,收藏者拥有录像作品的Beta带,为了保护藏品不受损害,可以向艺术家要一个没有签名的DVD版用于展示,以及得到相关的授权书,包括借给美术馆,并可以为了展览的目的复制DVD;第四,收藏者和卖方之间要有协议,如果作品出现毁损或因技术原因损坏时,艺术家或其家属有义务为收藏者再次复制一次。

 

  排除成交时间因素的影响的话,这四个或六个拷贝彼此之间价格变化不会太大,不像照片会有一整套涨价的方式。

 

  另外,在当代艺术界,很多艺术家除了采用录象方式创作之外,还喜欢用电影胶片完成作品,如杨福东的很多作品都是用电影胶片拍摄完成的。采用电影胶卷所创作的作品,收藏的标准和录像作品几乎一样,艺术家仅能有一套作为放映拷贝,另一套便是供翻底片使用,这个翻底片是用来进入市场出售的,价格最贵。同时这个翻底片可以得到四个Beta带,翻底片的价格比Beta带要高出十倍左右,因为它最接近于原作。由于价格原因,拥有胶片的私人藏家很少,一般多被美术馆和基金会收藏。

 

  和录像作品一样,电影胶片作品的原件仅仅用于收藏,而需要展览时则要准备一个演示版,这是没有艺术家签名的。

 

  温京博特别说明,对于录像和电影胶片等新媒体艺术作品的收藏来说,有两个原则:“第一个是关于展览的问题,在收藏这些作品时一定要存有原件,并且恒温存放,为了保护藏品不受损坏,一定要另外有一个没有艺术家签名的演示版,用于展览和展示使用;第二个原则是收藏录像带和电影胶片时,应该得到两个东西,一个是数字Beta带,另一个则是DVD版,要了解艺术家对这件作品复制了多少件,关键要看作品上的编号和签名。”

 

  另外,作为中国录像艺术第一批实践者之一,广东“大尾象”当代艺术工作组代表人物陈劭雄提醒藏家,如果想要收藏的作品是一件录像装置的话,除了Beta带、光盘和授权书之外,还要同时收藏这件作品的相关设备。



(责任编辑:吴海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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